广东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

2015-08-17

  8 月 14 日晚, 广东省政府官网公布了《广东省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(2015-2020 年)》(下称《计划》), 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, 鼓励名老中医等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个体行医, 到 2020 年, 全省基层医疗机构 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。此外,《计划》还提出, 研究并适时出台我省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行政策。

  优先支持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

  《计划》首先提出, 加快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, 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, 地方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类别、规模、数量和布局等不作限制, 为社会办医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。

  落实非营利性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、医保定点、专科建设、职称评定、等级评审、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政策, 优化社会办医工商登记流程。

  此外, 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、合作办医条件。加强粤港澳区域医疗机构、医疗服务和医师多点执业等合作。力争全省 2020 年非公立医疗机构诊疗量达到本地区医疗机构诊疗总量的 30% 左右。

  公立医院方面,《行动计划》提出, 深化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,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。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, 可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。

  鼓励有资质老中医开诊所

  《计划》还提出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。

 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层次特别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 (门诊部、诊所、医馆和坐堂医等), 支持基层中医医疗机构连锁化、公司化、品牌化发展。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, 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,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。

  到 2020 年, 全省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。

  此外, 广东要打出「道地南药」牌, 培育壮大广东传统中医药品牌, 打造中医药产业基地。

  适时推出「以房养老」

  《计划》中提出,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,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构建养老、护理机构相结合的医养综合体, 符合规定的纳入医保定点。大幅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比例。

  社区养老方面, 增强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、慢性病管理、康复、健康教育和咨询、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。鼓励社区发展日间照料、全托、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, 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。

  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方面,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, 完善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。研究并适时出台我省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行政策。有条件的地区, 可以按照职工自愿原则, 允许使用个人社保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。

  来源:新快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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