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明公立医院实行全员年薪制

2015-08-19

  8 月 14 日,记者从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了解到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》,今年三明市将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,对全市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实行「全员目标年薪制、年薪计算工分制」。

  「全员目标年薪制」指在已实行医生(技师、临床药师)年薪制的基础上,将二级(含二级)以上公立综合、中医医院的护理、行政后勤人员,全部纳入目标年薪制管理。

  「年薪计算工分制」指各医院内部实行目标年薪计算工分制。年薪计算工分由基础工分、工作量工分和奖惩工分三个部分组成。其中,基础工分由职务工分、职称工分、工龄工分构成,基础工分比例不超过工分总额 30%。

  工作量工分按门(急)诊人次数、出院人次数、疾病诊断相关分组、职能部门和岗位职责要求,计算各科室、各部门不同单元的工分数量,各科室、各部门负责内部工分计算,即根据具体的工作项目再细化计算到班组、个人,完成科室、部门的二次分配。

  奖惩工分包含医疗质量、帮扶基层、救援任务、患者满意度、医疗事故、药占比、每门(急)诊和住院次均费用、医疗纠纷等项目。与此同时,各医院在实行「年薪计算工分制」时,严禁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、药品耗材、检查化验等收入指标计算员工工作量工分。按照这个制度,员工拿到手的实际年薪 = 工分数×工分值(工分值 = 全院工资总额÷全院总工分数)。

  在今年实行「全员目标年薪制、年薪计算工分制」过程中,三明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及分配制度。

  具体来说,按照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年初核定各家医院的次均住院费用定额标准,在剔除如突发批量重症病人等不可控因素后,市医管中心对各家医院低于定额标准费用的部分按 60% 奖励,奖励部分另外增加到工资总额,超过定额标准费用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,并相应扣减计算工资总额的医务性收入。

  各家医院工资总额的分配,原则上医生、护士和行政后勤团队比例分别占 50%、40% 和 10%。

  同时各家医院在具体分配中要把握好医生、护士和行政后勤人员的最高年薪比例(护士应在医生的 70% 以内,行政后勤人员应在医生的 50% 以内),并从今年起,保安、保洁和转运岗位的外聘人员工资不再计入核定的工资总额,改由医院的运行经费列支,计入「医疗业务成本 - 劳务费」科目。

  此外,三明市还将严格落实「两个严禁」,即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,严禁将医务人员年薪与药品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;实行年薪发放阳光化,即在发放上一年度年薪后,各家医院必须将全院人员的年薪发放结果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科室、各部门。

  同时在院内局域网、院务公开栏等公开,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医改领导小组;配套单项奖励制度,即学科建设、技术创新、优秀表彰、突出贡献等单项奖励,由医院在结余分配按规定提取的院长奖励基金中另行奖励,不列入工资考核计算。

  来源:健康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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